提示
这是一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
注
1988 年 4 月 1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
第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:“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。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。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,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、监督和管理。”
1988/4/12小于 1 分钟
提示
这是一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
注
1988 年 4 月 1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
第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:“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。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。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,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、监督和管理。”